中国人力资本指数报告2013摘要
本报告旨在中国现有数据的基础上,采用科学的方法,对中国人力资本的分布及发展动态进行估算。
根据中国数据的特点,我们将国际上广泛应用的Jorgenson-Fraumeni终生收入法(以下简称J-F方法)确定为计算中国人力资本存量的主要方法。但是,由于相关数据缺乏,J-F方法不能直接运用于中国。我们根据人力资本理论,将微观调查数据和宏观数据相结合,改进了J-F方法,大大增加了该方法运用于中国数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我们据此对中国国家和省级层面的人力资本进行了综合系统的度量并构建了多项人力资本指数。
在本报告中,我们计算了1985-2010年中国国家层面人力资本总量、分性别和城乡的人力资本总量及相应的人均人力资本等,分析了它们的分布状况和变化趋势;同时,我们也计算了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和甘肃二十二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力资本,构建了多种相应的度量指标,并对其发展趋势进行了简要分析。
本报告的结果已初步构成系统的中国人力资本面板数据库,为进一步有关人力资本的实证研究提供了条件。同时,作为人力资本计算和分析的一部分,我们也估算了国家及省级层面的固定资本,形成相应的固定资本面板数据库;另外,我们还构建了跨省生活成本调整指数,即购买力平价指数。这些数据在学术研究及政策分析中有着广泛的应用。所有上述数据以及计算过程中收集的原始数据和处理过的中间数据,我们均公开发布,无偿提供给公众使用。
我们2013中国人力资本报告的主要计算结果及结论如下(实际值按1985年货币计算;增长率按实际值计算):
1. 2010年,中国人力资本总量按当年价值计算为715.1万亿元,其中,农村为176.0万亿元,城镇为539.1万亿元,分别占人力资本总值的25%和75%。
2. 1985-2010年间,中国人力资本总量年增长率为7.10%。1994年以后,人力资本增长加速,1995-2010年间的年均增长率达10.84%;而1985-1994年间的年均增长率为2.12%。
3. 2010年,中国人均人力资本按当年价值计算为63.69万元,其中城镇为93.90万元,农村为32.00万元;男性为77.14万元,女性为48.34万元。
4. 1985-2010年间,中国实际人力资本总量由28.60万亿元增长到168.98万亿元,增长4.9倍。1995年之前,实际人力资本总量的增长(年均增长率为2.12%)快于实际人均人力资本的增长(年均增长率为0.97%);1995年以后,二者几乎以相同的年均增长率增长(分别为10.84% 及10.54%)。而这两个时期人口年均增长分别为1.38% 和0.68%,这表明近年来中国人力资本的增长主要不是由相应的人口增长导致,而是由教育及其它因素所推动。
5. 1985-2010年间,农村人力资本总量的年均增长率为3.79%,而城镇高达9.48%;1997-2010年间,在城乡增长均加快的背景下,城镇之间增长速度的差距更为明显,农村年均增长率为6.43%,而城镇年均增长率则达到14.47%。1996年之前,农村的人力资本总量高于城镇;但自1997年起,城镇的人力资本总量一直高于农村。
6. 1985-2010年间,农村人均人力资本年均增长率为4.95%,而城镇为5.77%。在1997年之前,人均人力资本增长缓慢,农村略高于城市(年均增长率分别为0.82% 和0.53%),自1997年起,人均人力资本增长加快,城市高于农村(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0.62% 和8.76%)。由上可见,城乡人力资本的差距在不断扩大。
7. 从国家层面来看,人力资本与固定资本的比率从1985-2010年间一直呈下降趋势,在1995年以后这一趋势逐渐趋于平缓。这一趋势的变动说明人力资本所占的份额在下降,但是下降的速度正在逐渐降低并已经开始呈现上升的态势。
8. 从国家层面来看,GDP与人力资本总量的比率基本呈交替上升趋势,表明人力资本的平均生产效率大体上在逐渐提高。
9. 各省份的人力资本状况与国家层面人力资本的上述动态趋势大体相似,但由于各省份在人口总量、教育结构、市场化程度等方面的不同,各省份人力资本的变动也表现出一定的差异。
10. 在已计算的22个省份中,2010年人力资本总量前三位为广东、江苏及山东;而人均人力资本前三位为上海、北京及浙江。
11. 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人力资本总量大,但人均人力资本相对很低。因此,中国距人力资本强国还有很大差距。